







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索引号: | ZDDBG180458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1〕1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1-05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顽强抗击特大洪涝灾害,积极应对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考验,拓展一流服务理念,努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团结奋进,拼搏争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交通运输各项事业取得了骄人业绩,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省交通运输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对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和厅直各单位201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是(按行政序列排序):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厅航运局、陕西宝汉公司、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省西安汽车站、省汽贸总公司、厅质监站、厅宣教中心。
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良好单位是: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渭南市交通运输局、铜川市交通运输局、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商洛市交通运输局、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运管局、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西安公路研究院、陕西交通技术学院、厅外资办、厅定额站、省汽车检测站、厅发展研究中心、厅信息中心、厅技能鉴定站、省交通咨询公司、陕西交通广告公司、厅凯瑞交通职工培训中心、陕西忆江南酒店。
为了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启我省交通运输事业新的辉煌篇章,省厅决定,对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人奖励20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奖励10000元;对目标责任考核良好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人奖励100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奖励5000元;优秀、良好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由各单位予以奖励。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宏伟蓝图崭新的一页。省厅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共谋大计,开拓创新,奋勇前进,努力提升现代交通运输综合管理能力,精心打造全国一流服务水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